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加快推进水口工业新区建设,现将水口工业新区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请下列涉及征地村民小组的坟墓户主将征地范围内坟墓于2018年7月30日之前迁移至云阳县城5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外:
1.水口镇老林村:原建制高尖1组、2组、3组、4组、5组、6组、7组、8组、9组、10组、11组、12组。
2.水口镇水口村:原建制水口2组、3组、4组、华家5组、6组、7组。
以上范围内坟墓在2018年7月30日之后逾期未迁出的,视为无主坟墓处理。坟墓迁移补偿款待完成迁坟后发放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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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18年7月02日